昨天是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活动日,双方举行了一场乒乓友谊赛。本来这次活动与已经被下放支行的我没有什么太大的联系,但大老板一声令下,只好千里迢迢快马加鞭地赶回了总行,充当一名小拉拉队员。
本来以为只是喊两声就能结束的自己还是低估了我们部门人员的水平,除了参赛队员外,竟然连两个像样的裁判都凑不齐,只好勉为其难的义务帮忙,充当副裁……结果,悲惨的一晚开始了。
赛后我就一直纳闷,明明有四张球桌,但为什么半决赛和决赛都要在我所执法的桌子上进行?害得我又饿又累又干又热……好不容易偷得半分钟的悠闲,屁股还没坐热,就又被拖出去“罚站”了。比赛最多的大老板也无非只打了5场比赛,但我似乎当了差不多近10场比赛的裁判了。唉,口干舌燥不说,连精神也几乎衰竭,到了最后的几场决赛,连反应也开始慢了半拍。还有不少人质疑我执法中的问题……天!我也不想的,全神贯注了将近4个小时,就算是专业裁判也够呛吧,更何况是我这个业余的不能在业余的临时裁判了。
比赛的结果就不谈了,照抄我们部门组织者的原文:“深知我们部门的乒乓球整体实力稍逊一筹,但是领导指示,比赛重要的是精神面貌,是意志品质。竞技比赛永远吸附着狂热的分子。世界杯的硝烟还未散尽,无冕之王的橙色蕴含着悲壮和前行。于是我们也选择这个颜色,那是运动场上最诱人的颜色,那是我们部门最生动的元素。因为有了它我们在失利的时候能够喊出最响亮的口号,因为有了它所有的加油助威才更加铿锵有力。” 感叹一声,咋国企的人文笔都比我好呢……
活动结束了,也没什么好多说的,只希望我的参与能稍许得到老板的认可……我真得很不贪心的说。


